我哥离异,女方有配偶没离,共同生活18年,现女方有外遇,找邻居签字证明他们共同生活多年,以夫妻相称,
更新时间:2016-12-31 06:17:00
问题描述:
我哥离异,女方有配偶没离,共同生活18年,现女方有外遇,找邻居签字证明他们共同生活多年,以夫妻相称,并在这其间共同盖了房子。现在房子面临拆迁。女方要分割拆迁款。乡司法所认为,既使沒登记,没离婚,在一起过了,就得分女方钱。宅基地是我妈给的,房子是我哥的名!钱女方没出!司法所这么调解合理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