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要开庭吗?
更新时间:2016-12-16 15:01:08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15.3-2016.1在某公司做事,在2015.2月公司给了我空白合同,我填了姓名签了字,但工作日期从几年几月至几年几月我没填。我离职后,2016.10.我以资格证要年审为由向公司要份合同,公司没能给我原件,只给我复印件(我不同意),我认为是公司为少交社保而少填了工作日期。劳动人事局调解后要我仲裁,如果仲裁庭来通知要我到庭,是否证明公司合同有问题,否则就不须庭审仲裁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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