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立医院的一名职工,在2014年6月的时候去上级医院进修三个月,九月份回到医院,而医院在2
更新时间:2016-10-17 23:38:06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公立医院的一名职工,在2014年6月的时候去上级医院进修三个月,九月份回到医院,而医院在2014年11月开了一次职代会,文件写着参与进修人员五年内不可离职,如若离职要赔偿相关进修费用,我在今年九月离职,而全院八月的工资奖金在这十月才发放,医院扣住了我的工资奖金,要求我补齐进修费用才发给我,他们这样做,合法吗?请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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