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销品行业签订不定时工作制,周六上班算加班吗?公司也不给工资条,每月随意扣钱压在公司
更新时间:2016-11-15 06:41:26
问题描述:
我进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下,工作时间和休息假期(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作制,即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劳动报酬(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二)乙方每月工资(2700)(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2500).以上是劳动合同,我们是提成制的,公司领导口头承诺销售每件的的提成是4毛,现在提成没有,公司每月在我总工资里面抽取三分之一压在公司,没说给也没说不给,另外,周六我们销售人员上班属于正常上班,这些合法吗?上海劳动仲裁部门真的会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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