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有关规定,学籍建立至毕业,学生姓名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须更改的,学校
更新时间:2016-08-05 09:49:48
问题描述:
按照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有关规定,学籍建立至毕业,学生姓名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须更改的,学校要写出书面报告并附学生本人的更名申请及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审查无误后由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报市教育局,再由市教育局统一到省教育厅审批。已毕业的,不再更改。 请问其中的‘‘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是生么证明? 我的情况是:户口本上改名了,但学籍上没改名,学校让出证明,出生么证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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