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5年经劳务派遣进入某公司就职,2011年开始直接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到2016年已签订了俩
更新时间:2016-09-03 06:54:14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5年经劳务派遣进入某公司就职,2011年开始直接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到2016年已签订了俩份固定期限合同,马上要签无固定期合同了,公司通知我不续签了,跟我谈2011年开始N+1。我想知道这样合法吗?我在公司工龄年假都是已十年计算的,我在上海,申请仲裁能胜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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