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纠纷,取证遇到难处
更新时间:2016-04-01 13:17:39
问题描述:
劳动关系纠纷:2015年12月14日入职,2015年3月28日离职。公司未签订合同,未缴纳社保。工资只发放了12月半个月工资。现在想申请仲裁,因证据资料有效性不足遇到困难。目前掌握的证据如下
1. 电子邮件,入职四天后补发的Offer。来自人事部的企业邮箱。
2. 银行流水,流水单子摘要只有“工资”两个字。询问银行人员,无法调出工资来源。
3. 电子版的考勤记录,有原始的和人事整理好的。
4. 公司的通讯录,打印出来未加盖公章。
5. 我的企业邮箱账号,与公司App有关,用来发布开发等。
6. 公司领用物品登记表 的拍照,上面有人事及部门负责人还有我的签字。
7. 公司的门禁卡,卡片上有我的姓名,卡片是白色的。
3月28日离职当前给人事一份手写的解除关系通知书。后咨询了律师,准备了一式两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挂号信补寄给公司人事部。
走的有点冲动,关系闹僵了,没有办法拿到有公章的文件可以证明劳动关系。部门负责人和人事出于维护公司利益也不会给我当证人。
其它几个权益受到侵害的同事这两天也离职了,他们能否出面作证不好说。
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拿出有力证据?
如果先向劳动监察投拆,他们能否凭这些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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