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私企(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年要求集资买股份每年以
更新时间:2016-05-20 06:22:41
问题描述:
公司为私企(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年要求集资买股份每年以干股的形式分红,65000股每年分的2000元,在公司备案股东中没有股东的名字,只有有限的几人都为老总。2014年,2015年老板挪用公司资金炒股巨亏。现公司无法正常运营。 想问:1.老板公司资金有罪吗?可入刑吗?
2。65000元是否要的回来,算集资款,还是入股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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