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纠纷
更新时间:2016-03-03 15:23:00
问题描述:
2004年国有企业改制,我们镇上有一家国有米厂约1000千平方,被我方40万元购得,厂房和机械设备是签订转让合同,而土地使用签订的是租赁合同40年。2012年米厂无法经营,通过招商自行招商,在厂房空地处利用钢架结构建超市约700平方,剩余300多平方均为厂房。在建一期钢架结构超市没有得到政府(甲方)批准,政府只是默认建设;现我方想建设二期把余下300平方厂房拆迁,也建设超市。
1、 如果得到政府批准二期建设,租赁合同到期后,土地如何归属使用?如果政府租赁不续约,建筑物是否有补偿?
2、 如果得不到政府批准二期建设,现政府默认建设,租赁合同到期后,土地如何归属使用?如果政府租赁不续约,建筑物是否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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