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受害者受伤致残?
更新时间:2016-02-29 18:21:40
问题描述:
2015年9月26曰14时25分在217线4kM**村**道发生车祸,肇事车东风牌蓝色大祸车为躲前方大湾道驶来的两小车,刮瘵拖拽受害者五羊三轮车与道路右边石墩发生碰撞,肇事车逃离现场,造成五羊三轮受损,受害者受伤致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警几个小时后出警现场,3天后找来肇事车,对刮伤处交警说高度相差几公分不太吻合,刮在车邦上红漆又拒不提取验证。后在市支队说起此事,大货车凸出部位三角刮痕和五羊三轮凹陷三角很吻合,只是高度相差不超过6公分,支队一致认可能比中,在交警大队说了此事,交警又否认有刮痕,漆痕,请问律师此事该怎么办?
左侧肋骨多发性骨折(5一9),(8一10)脊突骨折,L1脊椎椎体右侧椎板骨折,气胸,创伤性湿肺……胸背腰活动受限,5个月后,受伤部位还很痛,於肿。请问能构几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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