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过期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2-10 00:12:01
问题描述:
在这我想问一下 也是和大家讨论一下 这庄在网上查不到与本案相关的资料 是这样的我姑夫是2004年9月13日晚9:30分在一家棉纺厂上班因开机器 机器刹车失灵 所以导致右手被机器压断 当晚昏迷不醒被送到医院急症 后2005年1月21日想地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表 由于住院时用的是他老板亲戚的身份证登记 所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 劳动部门向其要求本人身份证 当天劳动部门还是给他写了份申请表 后来因需要动手术就一直到2006年1月3日才结束治疗 出院后
我们再次到当地劳动部门去做工伤鉴定 但是由于申请表过期 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没办法做认定 属过期无效 还说 这样的话我们只有和其公司老板协商 如果要上法庭我们是无法取胜的 为此我有点弄不明白 法律难道就讲究期限的吗 对于我们无知的老白姓不会那么不公平吧 (假如一个杀了人的人犯 过了通缉期是不是就该自由了)
或者说 假如类似这样的问题的话 我们伤残的员工们 是不是只有待公司老板协商来得到凭老板良心的赔偿待遇吗 试问 这样总不公平吧 为了想透彻法律 希望大家帮帮讨论一下 本人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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