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纠纷,我是否合法,该怎样维护我正当权益?
更新时间:2015-12-23 14:42:24
问题描述:
九十年代,我和我妹购买一处二层楼,约190平米小产权房一套。她出钱,我办证。在九十年代购房须单位开证明,购房后单位收回了单位分配给我的房。无奈2000后我在其它地方自己购买了一套二室一厅的二手房,入住时我看我孩子还小,她办事不方便,就给一间房叫她和我们一起住。现在房间她己经不住我们这,她只放些杂物后,把房间门锁上。几年来我孩子己长大,十五、六了,我们还是锅在一起,孩子上学,回家写作业连个安静的环境都没有。因此我要求她把她的东西拿走。她就是不拿。现在她要求我把九十年代购买的哪套房子产权过户给她后,就搬走。因此我要求一、拿走现在放杂物的哪间房。二、九十年哪套房同意过户给她,但我占百分之十的产权或补偿现金最多不超过五万、不低于三万。我是否合情合、合法。现在协商不了,我应怎样维护我的正当权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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