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摔倒致残,赔偿问题,谢谢
更新时间:2015-12-09 21:29:3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在公交车上因司机刹车导致摔倒,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交通部门判公交公司全责。公交公司付了前期治疗费用。但是一年后还要取钢板,涉及到二次手术,但是公交公司说二次治疗费保险只赔付6000元,医院说要9000元,多出的部分不赔付。现在公交公司说保险的赔付一共5万7千元,不包括第一次治疗费用(十级伤残4万8,后续治疗费6000,第一次治疗期间产生的营养费,陪护费,交通费等杂费共3000元),请问合理吗?还有,我们想后续治疗以后再谈赔付问题,但是公交那边说,二次手术以后,也只能赔付6000以内,所有的赔偿都是由保险公司支付,他们不付钱,要不然就打官司。请问该怎么办啊.如果这样的赔偿是国家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就怕他们藏着掖着,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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