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纠纷案件
更新时间:2015-12-04 23:33:30
问题描述:
我在2009年和人合作开了个家具店,一年后对方不认可我们合伙(有合作协议书)也不分配利润,没办法就到法院起诉对方,经过二到三年法律程序终于的到法律认可合作成立,可就在2014年4月法院要执行时,对方向法院起诉2011-2012两年亏损370多万,让我赔偿180万损失,在对方提供的材料中数额最大的支出是广告和装修共计400多万,经朋友提醒到地税去举报这两家公司,经地税察证是对方让这两家公司帮忙开的,有地税提供给法院的这两家公司的谈话笔录。向法院要求既然对方提供的东西是需假的就因驳回。对方要求审计,可是法院还是进行了审计,而审计结果是两年收现金740多万,进货720多万,共计亏损120万(这120万包括人员工资和房租,水电),审计后在今年8月20日开了合议庭,在开庭中对方也对审计不认可,我在开庭中提到即然合伙要有两人签名认可,可是在大额支出没有我签名和我没关系,那是对方的个人行为我不认可。可是开庭都二、三个月了,去了法院无数次都说要研究研究你的案件不好办,到现在都没结果,没办法向您请教一下,我到底怎么办,请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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