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已过期,是否还要承担担保责任?
更新时间:2015-10-29 17:17:32
问题描述:
各位老师好,我遇到个问题需要各位老师给以答复,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借款人于小贷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0万元,借款期限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12月18日到期,我们三人为借款人做了房产抵押担保,担保期限2010年6月18日至2012年12月18日到期。
我们三人与借款人也失联2年,2015年7月份才联系到借款人,但借款人回复无力偿还该笔借款;
2015年6月,小贷公司要求我们归还借款,说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要求我们担保人支付该笔借款,否则就起诉,从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签署后,小贷公司从未与担保人联系过,也未追偿过(6年期间内)。
咨询问题:1、担保期限是否已经过期,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小贷公司在这6年内,向借款人发送催款函或者口头催款(未去法院起诉借款人),我们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否会延长?(具体也不知道小贷公司是否催促过)
3、现在小贷公司如果起诉担保人,法院是否会受理此案件,同时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目前只考虑到这些问题,还望各位老师给予全面的解答及解决措施,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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