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执行仲裁结果,继续耍赖,有什么办法?
更新时间:2015-09-17 14:26:09
问题描述:
2015.6月单位领导与本人产生矛盾,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后经劳动经劳动部门仲裁后,做出裁决结果:1.恢复本人的劳动关系.2.恢复不限定医疗期的待遇(我上班时被单位领导打伤)。3.补发发生劳动争议期间的病假工资。现在问题是:劳动仲裁的裁决已经过了15日,产生法律效力了,但单位至今没有任何恢复劳动关系的信息给我,既没通知我恢复劳动合同,也没补发病假工资(裁决生效5日内补发病假工资,现已经过了5日)。 请问:单位算不算违法了? 可以主张因不执行仲裁决定而对我产生的经济损失吗?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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