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抚养费的案件,我是被告的朋友
更新时间:2015-09-02 20:29:39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抚养费的案件,我是被告的朋友。二审已开庭两次,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9千元(一审判决是每月600),认为被告工资在3万左右。原告申请法院调查被告社保又没有查到,法官于是要求被告自己提供社保记录,被告现在无业,没有提交社保。也没有提交最后一次交社保时的社保记录。期间原告临时拿出了刚办理下来的智力二级残疾证(事实是健全人,一审时没有提供该证),被告原想以此申请孩子抚养权便放弃了对其残疾真实情况的鉴定,但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跟随原告(母亲)生活,被告争夺抚养权希望较小。案中也涉及房产,但房产争议不大。从法官处获悉案件由法院合议,不确定还开不开庭。这种情况下,对于被告而言抚养费的判决结果会是怎样?大概会维持在什么水平?如果被告想降低抚养费数额,该从哪些方面寻找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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