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违法辞退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5-08-21 06:17:41
问题描述:
我2014年10月10日受聘于中建一局澄迈的一个项目部担任施工员,过了四十多天和项目部签订了劳动协议,年限是这个项目结束(大概2016年5月份),今年7月22日又让我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是2016年6月1日,两份合同都没有给我一份。我工作很吃苦很认真同事领导都很肯定。这个月我负责的楼栋就要封顶了,但是领导(非项目负责人,亦非项目人事主管)在2015年8月10号口头通知我月月底要辞退我,一直到今天才答应明天(2015.8.21)给我开书面通知,辞退理由是项目人员超编制。想向您咨询的问题是。 一、项目部属不属于违法解除? 二、我能不能向它索要“代通知金”? 三、经济补偿金该如何算? 四、补偿的一个月工资指的是什么?是指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还是去年所有到手收入的平均值? 五、我主管的楼封顶之后是有封顶奖金的,我被辞退之后还能不能索要? 六、今年由于项目资金问题,奖金一直没发。辞退之后能否索要,该怎么算? 七、去年有一份远征补助,公司没有正式发文件通知说没有,如果我被辞退他们才说今年没有了,那该怎么办? 八、是不是应该在辞退通知的最后期限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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