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的盗窃金额影响量刑的标准是多少?
更新时间:2005-12-23 03:10:01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一个朋友因盗窃电缆被判七年有期徒刑,他盗窃的为尚未投入使用的电缆。当时在公关机关进行调查时,在女朋友陪同下主动投案自首,并协助公关机关对其它成员进行抓捕,有立功表现,同时因其悔罪态度较好,除了当时报案的一起外,又坦白了11起未报案的案件。12起案件中,1起未遂,后三起为共同作案,前面8起,共同作案人员在逃,他被作为第一被告。盗窃金额为五万零八百多,含未遂金额一万三千五百元,盗窃次数为12起,含一次未遂。但判决后为七年,律师表示法院还是酌轻处理的,因为他的金额已经算到了十年的量刑。可是查阅相关法律,说三万至十万的金额是数额巨大,处于三年至十年,律师说量刑已算轻的说法是否对??朋友已提起上诉,是否有希望更改结果??另外如果上诉请律师的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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