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车辆被扣产生的费用如何承担
更新时间:2015-07-23 22:40:51
问题描述:
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右侧倒车镜与横穿马路的行人发生刮碰,伤者只有轻微伤,车辆没有任何损伤。交警出警开具扣留机动车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将机动车开到交警指定的地方扣押。问题1:扣押车辆是否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第1款的规定?为什么?问题2:由此产生的诸如车辆保管费、停车费如何承担?《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规定如何理解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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