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离婚,有什么办法拖延1年半左右吗?
更新时间:2015-07-12 15:51:22
问题描述:
一个很麻烦的离婚案件,有什么办法拖延1年半左右吗?
我妻子起诉离婚,8号刚接到传票,我们都想要孩子,但女儿只有半岁,对我很不利。我能要过来吗?
我的家庭条件比她的好,我有稳定工作、住房两套都属于婚前财产,基本共同财产只有几万元,城市户口、独生子、父母退休有退休金。
她没有工作经济来源、原籍临沂、城镇户口、父母农村务农、家里还有一个姐一个弟,已经都有孩子。
我们两个都不是过错方,她的离婚理由就是感情不合。我们是自由恋爱,有很深的感情基础,结婚6年,她5年来因病一直没有孩子我们却不离不弃,今年初刚有了孩子,因为一次家庭琐事吵架后她非要离婚,我觉得她是多年没有孩子,一拥有不能很好地处理自身身份的转变,也可能属于心理问题。
所以我不想离婚,我不放心她们倆,想拖一段时间让她冷静一下,给这个家一个机会,但如果真的走了这一步,我希望孩子能跟着我,毕竟理智来说这样对孩子对她都是最好的选择。
已经在准备请律师申请管辖权异议然后申请延迟开庭了,请问这时候孩子判给我的可能性大吗?或者我想拖到孩子两岁后再说,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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