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您们好!请你们帮帮我!我弟弟做生
更新时间:2015-07-09 12:24:51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您们好!请你们帮帮我!!! 我弟弟做生意失败欠下了债务,我父亲决定卖掉家里在市区中心的一幢楼房给弟弟还债(土地面积60平方出让地,建筑面积七层377平方)。刚好一个认识我的(肖先生)知道我家想卖楼,就打电话给我说有个姓吴的先生想买楼,并约好时间看楼,肖先生带着吴先生过来我家看楼房(我一个人在家),吴先生说想买,日后用来收房租,完后就过我上班的公司办公室谈价钱,成交价格为人民币捌拾捌万捌千元(888000.00),我打电话给父亲,父亲同意了,我就收下了吴先生给的捌万捌千元订金,他说剩下的楼款签字过户当天给我,并立下收据一份,我在收据上写上收到吴先生买房订金并签上父亲与自己的名字(但收据上没有写明楼房的成交价格,只写订金),吴先生叫我把房子的国土证和房产证给他带走。半个月后他打电话给我说:叫我父亲明天去房管局跟他办过房手续,我说:我现在出差在深圳要几天才回家,他说:没关系,叫你父亲过来就行了。我就把我父亲的电话号码给了吴先生。第二天我父亲打电话给我说:已经在房管局签完字,办完过户手续了,说是和一个女人签的过户手续,问他们要钱也不肯给,而且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是拾贰万(没有写上订金)!我在深圳打电话给吴先生问他怎么会事,为什么是一个女人过来签字,为什么把说好的捌拾捌万捌千楼房成交价写成拾贰万,他说:是我姐姐想卖楼,成交价写成拾贰万是为了逃税。我叫他马上给剩下那捌拾万块楼房钱我父亲。他不但没有给钱我父亲,我从深圳赶回来也找不到吴先生了,介绍人肖先生说他也不知道怎么会出现一个女人跟我爸签过户手续。我和父亲找那个女人要求解约,女人一直不肯,说已经给九拾万给吴先生了,而且说订金也是她给吴先生的,要我帮忙找吴先生出来。经我调查:吴先生是一个很好赌的人,把自己买楼款在本地赌场输光了,没钱买房子了,自己又交了订金,就叫他姐姐接手买我家房子,女人给了九拾万给吴先生,吴先生又拿钱去澳门赌输了。事情一直拖延了一个月,我母亲从海南回来知道情况,我母亲到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去法院起诉我的父亲和女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起诉我父亲没经她同意就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而且以不合理价格出卖,起诉女人构成不善意取得。(在法院开庭日,吴先生又出现了,而且出庭作证,说是他姐姐叫他帮忙买房屋的,订金也是他姐姐的)法院一审判决:此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房管局撤销此交易及退房产证给我母亲,要求第三方退还国土证给我母亲,关于订金,法院判明:收据的收款内容与案件无关联性,没有证明效力,不予认定。女人不服,上诉到中院,中院二审开庭了,过了很多天,收到中审裁定书:女人撤回上诉,双方按原审执行。一个月后,女人把我和我父亲二人告到法院,理由是缔约过失!(另查明:女人的女儿和女婿在省高院工作)法院作出如下判决:限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订金给女人, 限我同我父亲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订金的利息给女人.女人起诉给法院的证据有:1我写给吴的收据,2女人转给吴九拾万银行取款凭条,但取款凭条的日期是我写给吴的订金收据日期之后,3吴的证明,内容说是帮女人卖楼。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中院,因为吴没有跟我说过是帮他姐姐买楼,我到现在也没有见过他姐姐本人,收据写明我收到的吴先生买屋订金,并非女人的买房订金,我认为只有吴先生才有资格问我返还订金,怎样才能在二审中赢回来,望法律界精英们给我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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