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參加工作,在酒店會所管理運動場。在一次工作時陪客人打羽毛球當場受傷。當時以為只是普通韌帶拉
更新时间:2015-06-09 10:15:00
问题描述:
本人09年參加工作,在酒店會所管理運動場。在一次工作時陪客人打羽毛球當場受傷。當時以為只是普通韌帶拉傷,經調養后未恢復去醫院檢查,醫生告知左腿十字韌帶斷裂,需要手術,並無法恢復到正常狀態。后報工傷,工傷認定書已經拿到,但因經濟原因不能放棄工作,且暫時未去治療,後來我從這家酒店離職,現在另一家酒店就職。我是退役軍人,黨員,原運動健將,現任酒店部門經理。如果治療就得放棄工作,並且因年輕不能再激烈運動這兩年對身心造成很大傷害,我的問題是:第一,不知道我可否向原公司提出賠償?第二,工傷認定還算不算?第三,是否可以憑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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