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电瓶车与电瓶车
更新时间:2015-05-27 13:34:59
问题描述:
5月17号我骑电瓶车回家,在路上看到路边停有车辆只能驶上机动车车道避让绕行。在绕行时有一辆电瓶车在我前方,我从其侧面超车,超车前有鸣笛从其左方行车。超车时有面对面对望,我确定安全才进行超车。后来我电瓶车行驶大半车已经超过其车身的时候,后方车辆车龙头撞在我的后备箱上,接着他人和车都倒在地上,我无事,掉头回去将其扶起并报警。现在他伤势已经养好去交管所处理事情。要求我赔偿其5000元损失。欺负我不是地方上的人,我是江阴人山观他是江阴长径人,他家人在交管所恐吓我交管所人当做没听见,还将我身份证住址出示给其家人看。对方家人丢下一句你不赔我找上你家就不是钱的事情了。我年龄24周岁个子矮小,交管所的人竟然和他家人嘻嘻哈哈抽着烟,就这样什么没听我说就让我写了一下简单的事情经过就定了主要责任承担七成经济赔偿。我听他们的口气私了5000,公了至少七八千。一唱一和的。事故地方没有摄像头,我所掌握的证据只有对方,前左龙头撞向我后备箱的划痕,划痕从前往后痕迹向下。看痕迹可以判断是他车幢的我然后摔倒。而对方说不清事情经过,我说是他自己摔的他否认并一定要我负责。请问这事情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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