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转入股权并退出股东会的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5-05-14 20:24:29
问题描述:
甲乙丙是A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在2012年初,A公司与商铺租户签订《联营合同》,商铺租户交纳保证金。直至去年年底,A公司未做到当初与租户约定的事项,现租户向法院起诉A公司及其股东,要求A公司退还保证金,并赔偿相关费用,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甲乙在2012年年中转让其股权并退出股东会,丙仍是A公司的股东,请问这样的情况下甲乙丙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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