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工伤保险条例
更新时间:2015-05-12 09:17:09
问题描述:
新工伤保险条例6月1日执行 ,我九级工伤,26周岁
新标准比旧办法少将近一半。
本月与公司协商离职,但是公司只肯以新标准赔偿一次性就业补偿2.5万(原来将近5万)。
一、若同意公司这个赔偿,工伤保险那边能不能以旧标准申请补偿?
二、若不同意公司赔偿,如何做才能拿到旧标准的赔偿?我五月申请离职,按照劳动法公司可以拖一个月,到时6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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