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上租。被欺骗了2800元押金。不肯退还
更新时间:2015-04-28 14:35:05
问题描述:
我方于2015年4月20日中午时分。交付2800元押金给租户、租户口头承诺可以签约2-3年时间。我方于4月20日中午时分。到银行拿了2800元人民币去交押金、与承租人约定4月25日签合同。为期2年、每月1400元租金。我方2015年4月21日早上。约定装修师傅上门准备量墙体、准备装修、一位老伯走了进来、告诉我方、这店铺2015年10月到期限、原来他才是真正的业主、按真正的业主出示合同、确实显示到2015年10月到期限、到此时我方才明白这店铺原来是租上租。这无疑就是欺骗吗?收订金方出示复印的合同显示是到2023年。足足相差8年时间、我们都不明白为什么有2个不同的合同出来、我方觉得这商铺问题太多。马上致电收押金的人过来、收押金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过来、我方觉得上当了。马上叫他退还2800元的押金、无论怎么说。他就耍无赖、不肯退还给我方。交押金的时候只有开了一个收据、写着已经收了2800元的押金。有他本人的签名作实。当然。我们马上在上午11点多点报警、南海区大沥镇香基桥派出所过来了。我方跟警察说全部经过,警察说现在还没有确定是不是诈骗、还没有达到立案的要求、我方马上致电收押金方、收押金方叫他父亲拿了一张复印的合同出来跟真正的业主对照、警察方面也觉得条款日期方面出入很大、现在。收押金人不出来调解。手机关机、上门找人、只有他父亲在、他父亲也不怎么管他、我方跟他父亲沟通、他父亲只管叫我们报警、到法院去起诉、在我方走出门口的时候、收租人知道我方已经报警、在电话里面恐吓我。叫我小心点、我方马上报警求助、警察又说、他现在在电话里面恐吓你、还不达到立案的标准、2015年4月21日。我方已经到南海区人民法院、写下诉讼材料、准备4月22日早上递交。请问相关的律师费用怎么算?如果太贵了。我只有取消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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