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解雇没有提前通知,但已与公司签署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还能否要求公司赔偿?
更新时间:2018-02-10 15:10:14
问题描述:
1.我在公司刚转正一个月,公司3.31日解雇我,并且当天就让办完离职手续,因为当时情绪起伏较大,没有冷静思考,也不是太了解劳动法,所以公司让本人与其签署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书》本人就签了,大概内容就是说跟本人的合同关系于3.31日解除,并赔偿本人半个月的工资,本人签署的日期也是3.31,这样的话公司并没有给予一个月的通知期,那我已经签署了那个协议我还也可以告公司要求这个一个月的通知期的赔偿吗?
2.我于去年11月入职,公司一直没有与本人签合同本人也问过,说是需要时间准备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直到今年的3月25日公司才签合同,但是叫我日期签去年12月,我也就签了,签完后5天,也就是到3.31公司就把我解雇了,请问,就这一方面我还有去告公司的权利吗?因为我都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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