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年终奖赔偿金失业保险金
更新时间:2015-01-16 11:24:55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本人于公司工作2年6个月。公司领导于今年1月4日口头上通知我由于部门亏损,将会裁掉一些人员。今天,1月14日去人事部收到解聘合同,上面写着让我17号离职。我有几处疑问:
① 不是说提前30天进行书面通知裁人吗,就算他口头通知,我是否有权利待到2月4日?
② 有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一起发会扣税,本人工资低,一个月工资未达扣税标准,这样一起发赔偿金而产生的扣税是否本人承担?
③干满了一年,被裁是否拿得到年终奖?人事部说我们部门亏损,大家都没年终奖,但是去年部门也是亏损,一样有年终奖。要是大家都真没有,我倒是没意见,但我觉得就是我们几个被裁掉的没有。若是那样,如何争取到年终奖?
④解聘合同有条大意是说,赔偿就是4个月工资,以后不能再要求其他赔偿。我要是签了这样的解聘合同,是否代表我同意放弃年终奖?能签吗?
⑤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是不是有所不利?听人说,什么失去了干部身份,再就是以后退休后养老保险金就领的特别少啥啥的。
谢谢律师您的答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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