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3.25号入职一直到12.24号跟老板闹翻了,入公司以后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公司这边
更新时间:2015-01-16 11:59:34
问题描述:
我从3.25号入职一直到12.24号跟老板闹翻了,入公司以后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公司这边从九月份开始的工资就没跟我结过, 完了因为公司一些财务是从我手里过得,公司日常开销也是我在处理,老板就让我平时工资直接从公司款项中拿来用(这些也没书面的东西,但是有证人可以证明),完了因为现在不干了,即使公司之前从我这走的钱全部补贴给我算下来公司也还欠我一千多,现在给老板打电话想跟他把公司的账务结算下以及工作交接了他一直说没时间拖着,然后我就去劳动部门投诉,他反咬我说我私自挪用公款(钱不多,从十月份到离职除去日常公司开销公司就剩四五千块钱),请教各位专业人士这种情况下公司说我挪用公款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啊?我又应该怎样维护自己权利获得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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