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买的房子当时交的全款说好第二天过户!但找不到人了直到2014年3月接到对方电话说
更新时间:2015-01-02 23:21:19
问题描述:
我是2003年买的房子~当时交的全款~说好第二天过户!但找不到人了~直到2014年3月接到对方电话说让我去取新房照~见了面一看是2011年补办的~还让我拿4万元给他~他才帮我过户~我没同意~回来我就到法院起诉了~6月份我去房产局查了一下发现以被对方的债务人给保全了~于是我又去执行局提的疑异~可是执行局判我输了~理由是我不是本村村民~土地不准流转~卖方也不是本村的~土地是第三人的~可我买房时也给第三人一千元了有收据为证~我提的证据有~买房协议书~交款收据~村里开的居住证明~买房后交的电费票据~买房时的证明人~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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