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放假”半年怀疑公司变相炒人、该如何应对.
更新时间:2014-11-24 17:53:49
问题描述:
我在一台资的五金加工厂上班5年多。在2014年11月21日收到公司放假通知书。让我从2014年11月21日到2015年11月20日放假。公司说第一个给全薪。第二个月给底薪的80%。就是1350*0.8=1080元。社保一样的扣保险。那一个月能拿到手的工资。只有800元左右。
问题: 1.公司这样作是否合法(公司这二天还在招工’每个月的周末都在加班)。和我谈的人事主管说现在公司没有我合适的工作岗位(原来的工资扣除社保所得税后的工资在4000左右。)如果我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得到赔偿。
2. 如果要维权我该如何处理、走什么程序?有到劳动局投诉.工作人员说.现在还没有成为事实.有发工资.能进工厂.能打卡.他们不好出面处理.我们说那能给个证明吗.他就拿了一张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让我们填好先交给管理区的劳动管理中心.
3.如果同意,公司的一张通知书是否生效。是否要与公司签定停工协议。要注意哪些是项。期间是否可以不来公司。
4.如果半年后公司要解聘。那这放假的半年工资也在基数N(最近一年工资总和除以12)内吗。(按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我N+1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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