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签的婚后协议,约定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4-10-29 16:46:52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于 登记结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协议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若今后双方婚姻生活中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导致双方离婚,则男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共有财产,净身出户;夫妻共有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1、男方主动提出离婚(包括协议离婚或男方向法院提起离婚)。
2、因男方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如男方出轨、实施家庭暴力、沉迷赌博等)。
3、双方分居半年或半年以上(无论因为什么原因)。
第二条、无论男女任何一方提出离婚、因为任何原因导致离婚,子女均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向女方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由当时的经济情况以及双方收入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3000元/月,直到子女长大成人、可以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条、本协议生效前和生效以后男方名下的债务归男方所有。女方不承担偿还义务。
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起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请问这个协议违法吗,如果有夫妻双方的签字和手印,没有去做公证,找见证人可以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