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关于门面租赁的纠纷咨询
更新时间:2014-09-04 07:16:30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关于门面租赁的纠纷咨询下您.08年现任租户租我家门面(产权上写的是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婚后财产,最早的时候产权是夫妻2个人的后来不晓得怎么地被我父亲跑房管局在03年的时候改成一个人的名字呢,不过这也不要紧,因为但凡涉及到贷款银行都必须要2个人签字)的时候我父母一起共同跟租户签呢一个5年期的合同,也就是从08年8月到14年8月并一次性收呢对方租金,因为那时我父亲急用钱所以一次性收租金收的很便宜!但在租户要搬进去的时候我父亲耍起无赖来非要在续签一年在多交一年租金,这样就延续到15年8月,在我母亲不知道的情况下,(因我父母已经分居多年本就感情不和,我和母亲同住与父亲不在同一个小区居住)租户又担心先前交的钱怕拿不回来就妥协并交与我父亲私下在没有我母亲签字的情况下续签呢一份14年8月到15年8月的合同,现在我父母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今年8月份已到期我母亲是否有权利主张自己的权利?
1。我现在就是不肯定房产证只有我父亲一个人名字的情况下,但却是婚后财产,我母亲主张是否能成立
2。08年签的那个合同今年8月中旬已经到期是我父母双方和承租人一起签的,是否能做反证依据
我也知道租户无辜,但我现在不想再这样让母亲和纠缠下去呢,所以准备收回门面便于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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