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消费者权益谁来维护。
更新时间:2014-08-06 16:48:48
问题描述:
事实经过:您好,本人12年8月12号在珠海**购买一部摩托*手机一台,[价值1680元]12年9月6日无法开机,9月7日返厂更换主板。
12年11月5日手机发热漏电再次返厂维修,结果告知电池问题要求机主自购电池。
12年12月6日手机再次送保修点检测回音更换 [不知道什么?]
12年12月8日**帮我申请换机。
13年11月24日手机再次出现问题,更换显示屏。[返厂更换时间有40天左右]
14年1月6日手机再次出现问题,更换显示屏。[维修时间13天]
14年1月20日手机再次出问题,结果更换主板。
以上所说的都有**开出维修单据。
手机三包法同等2次维修不好应该可以更换同等价值的手机对不?
这事投诉珠海12315无法解决,原因是工商没有执法权,要消费者走法律程序。
我一个弱势群体怎样去为了一台手机打官司啊?
请 帮帮我,指点指点,让一个普通老百姓怎样维权。
是否有证据:是
案件类型:购物维权
所在城市:广东珠海市
现在手机退回说停厂无法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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