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案件,骗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劳动纠纷
更新时间:2014-08-06 09:55:49
问题描述:
本人自2013年4月份入职杭州某公司担任仓库主管职务,2014年7月份,本人以公司长期恶意拖欠本人3个月工资以及拖欠1年多社保为由并以书面辞职方式递交给企业法人,法人口头同意本人辞职,现在本人已经离职半个月,多次以短信和电话方式催讨工资与社保,但法人均以没有钱为由拖欠工资,现在有如下问题咨询下:1.劳动合同上注明本人工资3800元,还有360元补贴,到手是4160元。但是现在法人以我发牢骚的一句话:天天干活又不发钱,干活没劲为由,说我影响别人了,扣除全部岗位津贴和补贴 ,只能按杭州最低标准1470元支付,可以扣钱的吗?违法的吗? 2.因为离职了,本人多次催促以短信和电话公司办理工作交接,但是对方迟迟不交接,咋办?是否需要书面催促呢?按劳动法,若公司拖欠工资与社保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 3.现在公司纯粹是一个皮包公司,若申请劳动仲裁,起码一个月,万一这一个月内公司注销了,到时候找谁要钱呢? 4.现在劳动仲裁那边有一个之前那公司的集体性案件,这月9号开庭受理,也是这公司恶意欠薪,本人是否可以要求并案处理呢? 5.本人手中现在的证据有:劳动合同2份(试用期和正式劳动合同)、指纹考勤记录、工资打卡记录、催促法人发放工资的短信、每月工资表、以书面方式催促工资与社保通知、人事部答复我的关于工资与社保情况说明书面通知、这个官司能赢的吗?6.本人在那公司工作1年3个月,按照劳动法满一年以上不足2年,按理应该是可以申请1个半月的工资赔偿 是否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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