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有个工人被砸伤了,很严重,现在家属
更新时间:2014-08-01 13:23:26
问题描述:
工地上有个工人被砸伤了,很严重,现在家属提出50万私了。具体情况: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其中一个老板批下来一块地,准备盖商品房出售的。他将工地包给一个包工包料的承包人,并签订合同,听说这人也是没有建筑单位或是施工队的,具体有没有挂靠在哪个有资质的建筑单位不知道。这两人之间应该也有一份合同的。然后这个人将工地又包给一个没有资质的自然人小包工头做,工地上的工人都是他找来的,他也是其中一个建筑工人。但他们还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上有说要是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需要付全责。我想问一下这样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工资的发放形式是比如要到发工资的时候了,这个小包工头就打电话给这个承包人,让他拿点钱过来给他,然后他再给工人发工资。当初签的合同是说钱是按每平米多少钱包给这个小包工头的。 现在没有做工伤认定什么的,家属希望一次性私了50万。现在那个承包人说这个小包工头的责任比他大,意思是钱要多出点的,这合理吗? 现在作为小包工头要付多少责任呢? 如果一般情况下不用负责,是不是要公了的方式比较好? 那份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如果官司判下来以后,上面的老板、承包人要求追偿,这分私下的合同还有效吗,需要这个小包工头付大部分责任?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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