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租了两个商铺,商场说好是5月1号开业,现在拖了两个月了,怎样讨回已付租金和押金
更新时间:2014-07-12 16:46:59
问题描述:
3月底在商场招商部租了两个铺面,当时他们招商示意图上有70%左右已经租出去了,因为需要翻新装修,说好是5月1号左右开业,4月份去商场咨询什么时候开业,工作人员说因电梯需要移位,可能要到5月中旬开业,5月中旬再次去询问,工作人员又告知6月初或6月底开业,现在已经7月中旬了,该商场依旧没有开业的意思,今天在次去询问未果,听保安说,该商场实际只招商,有十多家,招商示意图上显示的租出去的商铺,很多都是假的,实际上大半没有租出去,现在商场装修尚未完成,而且已停工,保安说:他两个月没有发过工资了。我担心商场老板卷钱跑路,想咨询下,怎样才能把我已经交的押金和一年的房租讨要回来!
2014年3月底与商场签订5年租凭合同, 租凭期限为五年,从2014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止,计租期以正式开业为准。
合同乙方权利义务中有一条:
“乙方在承租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结算完毕方可解除合同,单履约保证金和已预交租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正式开业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租凭单位,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如乙方同意继续履约本合同时,甲方应给乙方适当的优惠作为补偿”。
按以上情况我可以解除合同吗?能把押金和预付一年的租金拿回来吗?如果起诉该商场或找商场讨要说法,那些对我有利。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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