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
更新时间:2014-03-24 17:54:54
问题描述:
朋友在一家国企已服务近7年。职位在公司中一直由朋友担任。每年的考核都在A级以上,多次被评优秀员工,工作中并无出现重大失误或失职。去年起公司领导换任,在他的策划下新入职一名员工,想暗示我朋友自动离开,但朋友并不为此妥协。从公司级别来说朋友高于新入职员工。今年公司说该职位的编制只能留一人,要求朋友与新来的员工进行竞聘上岗,若竞聘不上愿意留下的转另一公司编制(属下一公司,但福利待遇完全不同),摆明就是想以此逼人走不赔偿。现请教如下问题:1、就级别而言朋友高于新员工,之前的员工守则及劳动合同均无此规则,这样的竞岗合法合规吗?若我朋友不同意的话是否有依据;2、若转另一家公司这样的做法我朋友不同意,我朋友应该有何说法?公司是否应该赔偿?能否通过劳动仲裁?3、若公司故意不安排工作,是否可以维权?请司律师给予专业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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