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市里会发给单位以前的工程拖欠款,或有关系的,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4-02-23 21:20:1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山西介休交通公路工程处的一名职工,单位隶属于交通局系自收自支单位,从2003年起,公司处于瘫痪状态,每年市里会发给单位以前的工程拖欠款,单位再发给工人生活费,从2009年生活费由原来的200发成300,期间单位会不定期召回职工跟职工签署劳动合同,但2013年公司以不上班就不办任何保险为由让职工回去上班,年老体弱的就回去了,每天公司没什么人,大家都在公司附近打麻将度日,年末时发生活费300元,大家找领导闹,找过的人就又补了,平均每人能领一万多,没闹的还是三百多,单位领导已六十多岁了,一直有几个留守人员上班,大部分是退休的内退人员,或有关系的,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情况怎么办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就只能任他们欺负吗?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请律师为我们支招,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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