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先提出解除合同并赔偿的诉讼,对方同意解除但不同意赔偿,双方有庭审笔录签字,撤诉后合同是否解除?
更新时间:2014-02-22 07:12:16
问题描述:
我于2012年7月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房屋属于央产房,权属单位不同卖,合同无法履行;我于2013年4月提起诉讼,要求一是判令解除合同二是判令赔偿定金、中介费、房屋上涨差价损失等,庭审期间对方当庭同意解除合同,同意返还定金,否认其他赔偿项目,并同时表示如果房屋能够网签,他同意履行合同,以上都有双方签字的庭审笔录。我随后的庭审期间发现该房屋已经具备履行条件了,于是于7月4日法院未出判决和调解前就完成撤诉并于当日提起继续履行该合同的诉讼,法院已经受理,但对方以我先前解除合同他当庭同意为由,说双方的合同实质已经解除。
请问各位律师高手,撤诉的前提的解除合同,对方同意,是不是合同已经解除?请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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