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无罪辩护怎么进行?
更新时间:2013-11-07 08:56:41
问题描述:
案例一
甲是一所大学的某学科负责人,甲想以该大学名义承办一个全国性的科研会议,但是该校的领导说,本单位没有相关经费支持,要想办会,由甲自行想办法。于是,甲向自己的学生筹集了十万元会议经费,并说明用于学校承办会议的目的,学生与甲并未有明确的捐资书面资料,而且学生将十万元直接打到甲的个人账户。会议结束后,上述经费剩余三万余元,一直留在甲的个人账户,在他人举报后,据甲说,其想留作日后的实验室建设费用才将剩余经费留在自己的账户。
检方意见认为:甲构成贪污罪
辩护律师认为:甲不构成贪污罪
检方有一个学生和举报人作为证人,我方没有证据
作为辩护律师,我应如何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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