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09年4月在一单位工作至今,
更新时间:2013-09-21 12:47:50
问题描述:
你好, 我们09年4月在一单位工作至今,07年单位才买社保,现在想让单位出面补缴94年到07年之间的社保,单位帮我们查了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SF094;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但单位前几年换了所长,以前没签过劳动合同,还有以前的工资条我们没保留,想问一下,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与工资条的保留,是否有政策文件说可以提供什么劳运关系或以前的上班打卡记录之类的文件,我们必须提交相关的政策文件才能跟单位说,光说单位不予处理.谢谢,望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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