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3月在私人一家公司上班,工作到今
更新时间:2013-08-04 12:55:19
问题描述:
本人今年3月在私人一家公司上班,工作到今年5月底发现怀孕,医院检查要求回家保胎,在家保胎期间上网查询,无意间发现医保卡上没钱,查实后公司未缴纳保险,后与公司交涉,直至6月底才补交3月到6月的5险。中间6月的5险是从我5月未发的工资中扣除。我手上还有双方协商写的纸质证明,说如果7月公司缴纳了我的5险,由我本人退还给公司,其间在家我一直在网上查询是否到账,后还去了社保局咨询,工作人员说1月后才能到账(也就是7月底才到帐)。
6月中,去医院B超检查显示无胎心,未保住。于是,医院要求住院人流术。手术共2次,一次省妇幼,出院后因肚子疼痛厉害于凌晨急诊同济医院,因第一次手术未做干净需要再次手术。出院回家是7月23日,再次查询为社保出帐日,查不到任何信息。8月1日去社区查询显示6月底已经停了我的社保。导致我7月未交,中断一月,去医疗保障中心咨询查询,显示我3月到7月(共5个月)是中断,现为黑名单。不能享受正常的应有权利,不能报销费用。现8月1日本人去社区把社保转到了个人窗口补交了7月的基本养老保险,但不能补交医疗保险。8月的可以正常缴纳。但医疗保险是产生的新帐户,从8月份算起正常缴纳医保直到6个月后(也就是明年的3月份)才能享受医疗保险。问题:1,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问题发生了,公司是否有责任赔偿该笔住院费用?同济的住院是否算报销范围?2,因发现公司未缴纳我的五险,怀孕未与公司签离职协议,只口头说离职。现是否算是公司的职工?如算是职工,回家休养期间的基本每月工资是否享有?3,公司中途停了社保,未告知本人,造成本人未及时正常缴纳7月份的医疗保险,从而导致是新的账户算起,对本人今后正常该享有的待遇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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