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2003年我和男友同居,我是离异,他说他是离过婚的,一直在一起生活从06年我就在小区附近租个小门面做水饺菜盒生意维持生活,我女儿在上学,他无所事事,我就让他考驾照,然后找熟人给他找出租车开,他嫌累,干干停停,那几年他经常打我,还威逼要要挟我写下10万元借条,说我要敢和他分手就要赔他损失费,他吃饭,抽烟喝酒很少自己拿钱买,家务活也不干,最多就是拖拖地,后来我知道他并没有离婚,而且好吃懒做,我就赶他走,他不但不走还打我,我把这件事情告诉我哥我弟,他们来啦,无赖把借条还给我一张10万的,我顺手撕碎丢进垃圾筐,他在我哥弟面前口头保证不会再打我,然后把我拉进我是跪在地上说以后会好好的,我哥我弟走过以后,11年的时候,我实在受不了他了,在他打我,抢我的包,我报警110,110到我家,问清楚情况,然后问我要怎么解决,我说让他走,他不走,我就说我走,他不但不让我走,还不还我的身份证,银行卡,警察让他赶快交出来,他把东西藏起来,找不到,我就和警察说,我不要啦,我跟警察走。第二天我去古城派出所报案,后来警察备案让他签字是打我啦。回家后他还赖在我家不走,我就离家出走啦,他电话说把属于他的家电什么都拉走啦,我就赶快回家,看到家里的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电脑,自行车都被拉走啦,那些东西都是我买的,他拉走东西的同时把发票也拿走啦,因为那些发票上面都是我的签名。我当时就把门锁换啦,想他把东西拉走就不会再来骚扰我啦!当时也没报案。没想到过几天他又来啦,在我家敲门窗骂我,要强行住进我家,我又报警,110来啦他就走,110走他就来,连续报警三次,把他带进派出所,我没办法就起诉到法院让他不要在我我家纠缠。法院开庭后他说不再去啦。接着他起诉我说房子是他买的,然后他自己写一份房屋协议有他一半,模仿我的签名。法院受理笔迹鉴定,不是我写的。事隔两年多,他突然到法院起诉我说我借他20万,{2张各10万}我就记得是一张被我撕碎啦,因为刚立案,我也没看到借条,现在我该怎么办,他逼我打我写借条的时候没人在场。我现在要怎么办才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