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3-07-20 15:39:22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我爱人在6月29号当天看了一套二手房,并在中介与房东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给房东3000元定金,合同明确指出房东必须无条件在7月10日前配合我们过户,但房主的房产证地址需要变更,她自己去产权处变更时没有带全证件,后来中介在告知她必须是本人才能在产权处更改地址的情况下,她把产权证及各种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并交给了我,让我替她去变更,她当时的理由是没有时间去。我去产权处排队半天最后告知只能房主本人亲自办理,当时就打电话告诉房主想把房产证等各种材料交予房主,但房主说没有时间,她一直没有时间处理,本人就有了不想购买的想法,与中介沟通中介让我们自己协商解决。随后我打电话给房主说你总是没有时间就不想买了,她让我把房产证还给她然后我带上房产证与她见面协商,协商结果是她答应还给我3000元定金但她身上没有带钱我就把我的卡号发到她的手机上,过几天后我查询他还没有把钱打给我,我就给她打电话谁知她说我还她房产证时扣留了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以此为理由拒不退还3000元定金,后我就报警处理,可警察给她打了多次电话她就以没有时间为理由拒不到现场,那么请问律师,我如果到法院去起诉她,能要回那3000元定金吗?获胜的把握有多大?7月9号的时候她跟我要过房产证,当时我家小孩做手术,没有还她,7月10号的时候告诉她我们不要房子了,她就说是我们违约在先,这样看是谁违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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