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资旬,
更新时间:2013-06-27 11:27:59
问题描述:
我在2002年跟前男友开始同居,2003年9月份生了一个女孩,2008年十月份又生了一个男孩,后来我因感情不和在2011年十一月份离家在外,现在于2013年6月份跟一名未婚男性结婚了并办理了结婚证。请问我算重婚吗?另外我现在对之前的非法同居和孩子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我现在月工资只要一千块,如果要我付抚养费我又该付多少呢?请好心的律师能够给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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