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民事纠纷会变成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13-06-26 18:23:52
问题描述:
有两人遛狗,两狗打架,狗弱一方主人看不下去就用铁链抽另一方狗主人,后两人各自回家,被铁链抽过一方喝酒后感觉吃亏了,就上门想去理论.因喝酒后将那户人家的门踹开,有家属同去劝阻,进门后就被那户人家父子两人使用钢叉,铁链等殴打,同去劝阻的家人也被殴打,多人受伤.因上门一方家属并未想打架.对方在对上门一方进行殴打时(父亲)不小心摔倒,头磕在地上,儿子在打架过程中手掌受伤.当晚被村民劝开后,两方都到医院就医,上门一方觉得自己都是皮外伤,无大碍,就都回家了.以为没事了,当晚22:00被警察带到派出所,共四人(24小时)接收询问.第二天嫌疑人被送往苏州第二看守所,其他三人被释放, 原因为狗弱一方老人因以前有过中风病史,就说自己头晕,在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脑外淤血,儿子在打架时手掌受伤,有骨折,警察认定为轻伤,事件已经过去一周,现在老人还在医院,医院确认已经可以出院. 现被拘留一方家属多次到医院赔礼道歉,想由派出所出面调解此事,对方并不愿意调解,说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问:如果要通过法律解决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判决? 轻伤可以被判定为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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