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奶奶生前将房子通过公证的方式赠与给我,但一直未办理过户,后来奶奶病逝了,最近我去房管局办理
更新时间:2013-06-23 14:52:1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奶奶生前将房子通过公证的方式赠与给我,但一直未办理过户,后来奶奶病逝了,最近我去房管局办理过户,他们告知,按照他们的程序必须要我奶奶也去签字才能办过户。如果一定要过户的话,就要先办理继承(有姑姑和父亲)再过给我(我从出生开始就一直住在这所房子里面,并且房产证、土地证、公证书从办下来就一直在我手里,已经取得实际居住权,且姑姑一直没有提出过异议)。如果按他们说的先继承的话,那我手里的这份公证书不就没用了吗。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是行政起诉房管局不作为?
还是向法院申请确权(确权的话被告该列谁)?
还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书是有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是谁)?
还是民事诉讼我姑姑、父亲这几个合法继承人,让他们先依法继承,然后依据继承法需要还清被继承人债务的规定,还我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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