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时女方的权益如何保护?
更新时间:2013-06-23 16:18:14
问题描述:
我姐结婚4年,农村的。现在有两个女儿,因与丈夫及婆婆关系不合,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但因财产补偿无法达成协议。她老公四年来一直在外工作,挣的钱全部交由他父母保管,我姐一分钱没给,而这四年我姐一直在家抚养两个孩子。现在离婚,各自领养一个孩子,我姐要求他丈夫这四年在外挣得属于他们共同的财产平均分配。房屋因为是农村的,男方家盖的房。所以房产我姐一分不要,还有我姐要拿走陪嫁时娘家陪送的物品及个人衣物等物品,还有领养的一个孩子的孩子的衣物。但男方拒绝分配他这四年在外面挣的几万块钱均分,也不让我姐拿走自己的私人物品。连我姐要领养的其中的一个孩子的衣物都不让带走,你觉得起诉打官司。我姐的这些权益能得到保护吗?能否胜诉?还一个就是请这方面的律师打官司费用大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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